第299章:新皇登基!云中鹤天上人间! (第2/2页)
云中鹤走了一个多月,终于来到了大夏帝国的北边尽头,也是东方文明帝国的尽头。
这里已经非常冷了,尽管此时已经五月份了,但还是白雪皑皑,大约在零下十度左右。
越往北就越冷。
四月初六的时候,云中鹤也再一次进入了X精神病院的梦境,成功地换了一个精神病人。
果然是二十五号,海的儿子。
黑水城也有城墙,这里的戒备也很森严,因为再往北就是一个野蛮民族了。
算是生长在黑水密林中的野人部落了,这群人以狩猎为生,抗拒文明,偶尔也会来劫掠大夏帝国。
不过大夏帝国太强大了,所谓的劫掠,也基本上是自寻死路。
大部分情形下,这群北地野人是靠狩猎,用毛皮来换取盐巴和布匹。
丐帮真是哪里都有啊,哪怕到了黑水城,也依旧有丐帮的踪影。
云中鹤以乞丐打扮,每到一处地方,都会被当地丐帮盯上,不过他知道规矩,献上孝敬便是了,算是买路钱。
而且这个买路钱不能太多,否则会有性命之危。
这一次云中鹤准备的买路钱就是一匹布,算是来历不明的赃物,这样才正常。
“跟我们去见帮主吧。”两个乞丐道。
云中鹤也不抗拒,跟着这两个乞丐去见了黑水城丐帮之主。
这个丐帮在地下通道内,因为暖和一些。
里面拥挤了上百号人,不敢想象这种地方都有这么多乞丐,每一个人都衣衫褴褛,就算这么冷的天气,也臭不可闻。
“拜见帮主。”云中鹤躬身拜下,然后直接就唱了。
看看爷娘不是亲,有钱且去敬别人。
三年乳哺成何用,娶了媳妇就要分。
好酒好肉老婆吃,不怕爷娘饿断筋。
生前不曾见碗米,死后谁人来上坟?
这种乞丐唱词也是一个职业乞丐的标准技能了,只要唱出来,大家就会认同你的身份。
唱完之后,云中鹤献上了一匹布,道:“帮主,路经宝地,行个方便。”
“师兄这是要去哪里啊?”这个丐帮帮主问道。
云中鹤道:“日子过不下去,要去野人那里讨个媳妇。”
这话一出,众多乞丐哄然大笑,取笑云中鹤没有出息。
这样的乞丐有很多,在大夏帝国被人瞧不起,根本娶不上媳妇,但是去了北边的野人部落,倒是成为体面人了,能够娶个媳妇。
不过在主流舆论中,这些乞丐宁愿做帝国的乞丐,也不愿意成为野人的员外。
这大概也是他们发自内心的自豪感吧,东方三大帝国,代表着先进和文明,哪怕是做乞丐也是光荣的,也可以高高在上成为天朝上国的子民。
“那野人女子一辈子不洗澡,那里比茅坑还臭,亏你下得去鸟。”一群乞丐讥笑不已。
“我们天朝上国的男人,怎么可以去娶野人女子呢?”
听到这些乞丐的言语,云中鹤心乱如麻。
很快这种自豪感也要荡然无存了,因为东方文明帝国已经沦陷了,大咸魔国的黑暗已经笼罩整个东方世界了。
那个帮主反而笑道:“人各有志,不必强求,祝师兄一路顺风,顺利娶个野人婆娘,开枝散叶。”
云中鹤躬身道:“多谢师兄。”
然后,他就告辞而出了,这是一个还算讲规矩的帮主。
之前路过一些地方,当地的丐帮就很不要脸了,献上买路钱后,想要脱身,还要完成任务。
这种任务要么是偷窃,要么是杀人,总之没有一件好事。
就这样,云中鹤离开了黑水城,离开了大夏帝国最边缘的一座城池。
离开了最后一座文明之城。
城头上,黑水城的丐帮帮主望着云中鹤的身影,眼圈已经红了,抹着眼泪。
日你大爷啊,云中鹤。
我的易容就这么成功吗?!
当年在大周帝国,你没有把我认出来,现在你还没有把我认出来,真是狗日的啊。
没错,这个丐帮之主就是燕蹁跹。
他见到云中鹤的第一眼就认出来了,哪怕云中鹤已经面目全非,完全改头换面了。
但……云中鹤依旧没有把他认出来。
所以,他的内心又激动,又欣喜,又无奈。
那种熟悉的感觉又来了,小时候和别的孩子玩捉迷藏,他藏得太好,别人找不到,直接就把他给忘记了。
难道我燕蹁跹,就真的是一只老鼠,一只蟑螂,躲在臭水沟就没有半点异样吗?
但燕蹁跹终究是欢喜的。
云中鹤还活着,这就好,这就好。
他不知道云中鹤发生了什么事情,为何要扮作乞丐离开大夏帝国,前往野人区域。
他也有过一股冲动,跟着云中鹤一起去。
但很快他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,他已经没有目标和方向了。
这样做乞丐挺好的,得过且过,逍遥快活,或许他天生就应该做乞丐,就不该去什么黑冰台做密探,就不该遇到井中月,就不该遇到……周离。
人一旦有了感情,就会痛苦。
看着云中鹤消失的背影,燕蹁跹唱道:
看看兄弟不是亲,三窝两块说不均。
同胞也要分彼此,争多争少要理论。
有酒只和旁人吃,自家骨肉作仇人。
唱上一曲乞丐词,就算是为云中鹤送行了。
他燕蹁跹又要重新过上醉生梦死的生活了。
这黑水城极好,常年都是冷的,也没有什么春夏秋冬,会让人忘记了时光。
一躺下去,就是浑浑噩噩,不分昼夜,
而且作为帮主,也不需要自己乞讨,有吃有喝,妙哉妙哉。
神仙都不换啊,哈哈哈哈!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云中鹤一路向北,先进入了野人深山。
遇到了一头巨狼。
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,果然有奇效。
他和动物有天生的亲近感,哪怕是恶狼,也不会伤害他。
这条恶狼在身边,这里的原始部落野人也就不会伤害他了。
因为,只有一种人能够驯化野兽,那就是野人部落的萨满。
而萨满在野人部落的地位是相当高的。
所以经过几个野人部落,云中鹤非但没有被伤害,反而被奉为上宾。
那些部落首领奉上了酒肉,好不快活。
甚至有些部落的女人,还自荐枕席。
不过……真的有些下不了嘴啊,因为常年不洗澡的,实在是臭烘烘。
这条巨狼陪着云中鹤走了三百里,然后它就离开了,因为这是它的最大活动范围,离开了这里,就等于离开了它熟悉的地盘了。
接下来,云中鹤又驯化了一头白色老虎。
这里的积雪已经非常深了,靠着他的双腿,已经走不动路了,只能骑在老虎上行走。
而且实在是太冷了,云中鹤穿着好几层貂皮都不管用,每天都要喝鹿血取暖。
又走了两千多里。
彻底进入了无人区。
这片区域,就连野人也不来了,到处都是原始森林,都是永久冻土。
积雪上只有野兽的足迹,没有任何人类的脚步。
这头老虎陪着云中鹤走了一千多里,然后它也离开了,因为再往前走,就离开它的熟悉领域了。
云中鹤继续走,然后驯化了一头大狗熊。
云中鹤这才知道,原来还有这么大的熊,足足有一千六百斤左右吧?如同一座小房子一般。
这样的巨熊,恐怕遇到老虎也不惧吧。
而这巨熊,也是最容易驯化的,最天真烂漫,也最和云中鹤亲近。
云中鹤就骑着它一路驰骋。
茫茫无际的无人区。
直线一万三千里,走路起码两万里。
就这样,这头巨熊成为陪伴云中鹤时间最长的伙伴,而且天气最冷的时候,它也能为云中鹤取暖。
云中鹤一路向北,向北。
然后又往西。
超过一万多里的无人区,只有狗熊相伴。
在这里真的忘记了时光,云中鹤甚至有一股冲动,把一切都抛开,就在这广袤无垠的无人区生活。
在这里不愁吃穿,也无忧无虑,完全亲近大自然,二十五号精神病人上身后,也没有任何野兽会伤害他。
但这个念头,也仅仅只是一闪而过。
他还有使命没有完成,且不论什么东方文明了,就算是为了父亲,为了妻子儿女,为了爷爷,为了曾祖母,他也必须灭掉大咸魔国,灭掉大赢皇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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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走了一个月。
这,这是到了吗?
因为这个世界没有导航,也没有GPS,一路上又都是茫茫无际的无人区。
所以,一般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哪里的,甚至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。
云中鹤完全是依靠天上的星星定位的。
但就算他的大脑计算得再精准,想要依靠星辰定位,也是非常不正确的。
所以云中鹤脑子里面只有一个疑问。
我……我走到了?
我到了高祖夏宙给的坐标地点了?
这里就是消灭大咸魔国的地方?
这里就蕴藏着消灭大咸魔国的秘密?
我……我读书多,你可千万不要骗我啊?
云中鹤无奈了,整整走了两万多里路,不知道多少个日日夜夜,他都变成野人了。
终于走到了大概的目的地了。
可是……这里啥也没有啊。
无边无际的冰雪,没有城池,没有房子,什么都没有。
我走了两万多里路啊。
什么拯救东方文明的唯一希望,什么消灭大咸魔国的唯一希望。
在哪呢?我日你大爷啊。
高祖皇帝啊,你骗我吗?
大狗熊见到云中鹤不快乐,用巨大的脑袋磨蹭了它,然后叼来了一块鹿肉。
云中鹤揉了揉它硕大的脑袋。
如果在这里一无所获,找不到所谓消灭大咸魔国的希望,那……那云中鹤还回去吗?
大赢皇帝和白云城主的决斗,应该已经开始了吧,或者说已经结束了吧。
云中鹤不甘心,接下来就骑着这头巨大的狗熊,在这片百里区域绕圈。
不断地探索,想要找到所谓的消灭大咸魔国希望。
但……完全毫无所获。
一天,十天,一个月时间过去了。
他依旧在这片区域打转,没有任何收获。
依旧是一人一熊,孤寂无比。
这种情形,简直让人绝望。
晚上云中鹤躺在大狗熊旁边,盖着一层又一层的兽皮,望着漫天星辰。
给人一种错觉,这仿佛是距离天上最近的地方了,天上的星辰仿佛都触手可及。
云中鹤不由得伸出手,仿佛要抓住某颗星辰。
天上那个紫微星,已经非常黯淡了,几乎要熄灭了,而天狼星已经亮硕到了极致。
永启皇帝祖父还说,紫微星就是他云中鹤呢。
狗熊呼唤了一句,仿佛在说,睡觉吧,睡觉吧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次日!
云中鹤醒来的时候,惊骇地发现,前面的雪原中出现了一间屋子。
一间冰雪砌成的屋子,上面画着一个熟悉的图案。
一团火焰,和高祖皇帝那个卷轴上的火焰一模一样。
云中鹤顿时狂喜,也惊骇。
因为这间屋子是一夜之间出现的。
云中鹤顿时朝着这间冰雪屋子狂冲而去。
冰雪屋子内,只有一张桌子,也是寒冰砌成的。
桌面上放着一颗药,边上写着三个字:吃下它。
云中鹤犹豫了一秒钟,拿起这颗药,直接吞了下去。
下一秒钟!
他眼前一黑,整个人彻底昏睡过去,完全人事不省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不知道过了多久,云中鹤再一次醒了过来。
睁开双眼!
浑身剧烈一颤,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
泪水瞬间湿透了眼眶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注:终于写完了,竟然写到凌晨五点。节奏很快,都是新剧情,要构思很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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