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二章 与谁共舞 (第2/2页)
那还跳个球耶!
徐晓卿笑着说道:“刚才听若兰说你要出专辑了,我想你歌唱得应该不错,那你去台上唱首歌吧,姐姐我听得高兴了,就陪你跳舞。”
“唱歌?”
徐晓卿提出的条件并不难。
今天来了酒吧之后,他看到这里挺热闹的,也想趁着这个好机会,收集一波欢乐能量呢。
一箭双雕!
那就唱吧!
“卿姐,能问问你平时喜欢听什么样的歌吗?”欧大业想见人下药,就多问了一句。
“随便吧,我听歌并不挑的,只要好听,我都喜欢。”
“那好吧,请卿姐稍等片刻,小弟去去就来。”
欧大业说完,向笑眯眯的虞美人打了声招呼,就向酒吧的乐队走去。
他要上台唱歌,就要和酒吧协商。
在酒吧里,十点以后,如果客人想要唱歌,方法很简单,只要花钱就可以,无论嗓子有多破,只要钱给到位了,吼到天亮都无所谓。
而现在才九点左右,正是酒吧放歌和自由舞蹈的时间,他要在这个时候上台唱歌,就有点难度,需要好好协商。
欧大业找到酒吧的经理,向他说明了来意。
对于他的要求,经理有些为难,如果他现在上去唱歌,会打乱酒吧的安排。
于是,经理拒绝了他的要求,请他稍等一会儿再唱。
“经理,你放心吧,我现在是麦天音乐的歌手,已经在录制专辑了,我绝对不会给你砸场子的。”
为了表明自己的专业性,欧大业拿起架子上的吉他,娴熟地弹了一个小曲,“经理,怎么样,不比你酒吧的乐队差吧?”
经理点点头,“好吧!等这一首歌唱完,你就可以上去了。”
随后,经理把他托付给乐队的领队,就离开了。
乐队的领队是一个长相普通,衣着花哨的青年男子。
他怀疑地看着欧大业,抬起下巴,傲慢地问道:“你会唱歌?”
欧大业不在乎对方的态度,拨弄着吉他琴弦笑着说:“会一点。”
领队看着他的动作,一副很嫌弃的样子,“你小心一点,这把吉他好几千块,别把弦音弄乱了,一会儿我们表演还要用呢。”
怎么走到哪里都能遇到烂人呢?
欧大业沉下脸来,冷声说道:“弄坏了我会负责,不劳你操心。”
“哼,别以为会弹吉他就能上台演唱,唱歌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我唱了五六年才能上台表演,你才唱了几年啊?”
欧大业懒得理他,和这种人理论,影响心情,他是来唱歌的,又不是来吵架的。
他在思考着该唱哪一首歌呢?
在这样格调优雅的酒吧里,唱摇滚太喧闹嘈杂,唱《猪之歌》《两只蝴蝶》等有些俗,《丁香花》又太悲伤了。
他必须要唱一首能迎合小资知识女性的歌曲,这样的女人都很矫情、挑剔,不好对付。
欧大业把后几十年的流行歌曲在脑子里筛选了一遍,想了片刻,终于确定了一首歌。
这首歌就像一首情诗,感情饱满,情感深沉,会很符合她们的口味。
见他沉思不语,领队有些生气,便继续喷道:“你一会儿在台上不要为了出风头乱来,把客人吓跑了,如果唱不下去,就早点下来,我们好上台救场。”
“啰嗦!”
台上的表演即将结束,马上就要轮到他上场了,为了要保持一个好的心情,欧大业懒得跟一个烂人计较,就随口怼了一句。
“你!”领队有些生气地指着他说道:“你别太嚣张,这里可是我的地盘。”
“你的地盘我做主,一边呆着去。”
欧大业挡开领队的手指,将他推到一边,然后他转过身,留下一个装逼的姿势,斜挎着吉他走上了前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