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67:岂知天道曲如弓(上)【求月票】 (第2/2页)
这么大动静却能瞒住康国。
绝对是有备而来。
秦礼又提及一细节:“此前使团秘密出访曲国的消息并未对外公开,若变动在那时候发生,令德不可能没察觉异样。推算时间……”
林风在去曲国前还在袁抚郡短暂停留。
那时候的袁抚郡一切正常。
虽有地方势力刁难苗讷,但苗讷游刃有余不见吃力,也就是说变故发生在那之后。
跟随项招一起去袁抚郡的公羊永业,他是被人调虎离山?遇见劲敌自身难保以至于消息都传不出来?抑或,倒戈了?虽说此人品行尚可,但也不能排除第三个的可能性。
沈棠道:“公肃,召集群臣朝会。”
这日子怕是宁静不了了。
花开两朵,各表一枝。
康国这边颇有风雨欲来的架势,罗三那头收到委托,只来得及叮嘱旧部几句便星夜启程。别看他表面上只有十一等右更的实力,但肉身强度仍是彻侯级别,不论是体力耐力都是惊人的,哪怕疾行个三天三夜都瞧不见疲累。他身上还带着一枚国玺,国玺之间会互相感应,就算罗三用武力隔绝也不能保证万无一失。
自打罗三自困杉永郡,除了偶尔出门访友,其他时候都宅在一处。这次还是他阔别数十年首次出远门,去的还是他不曾涉足的西北。
“老丈,袁抚郡离这里还有多远?”在这个出门没有导航的年代,哪怕是罗三这样的强者也只能乖乖问路,没人指路就靠树叶日月分辨大致方位。万一跑过头还要折返。
罗三也没做什么伪装。
因为武胆武者那个体格太有辨识度了。
老丈有些耳背,罗三问了好几次对方才有反应,缓了好半晌指了个位置,而后看看罗三那个鹤立鸡群的体格,好心道:“年轻后生可不要去那里了,最近都在抓壮丁。”
实际年龄能给老丈当爷爷的罗三笑了笑,谢过他好意:“对了,老丈可知袁氏?”
老丈道:“啥冤事?”
“本地是不是有一户姓袁的大家?”
老丈思索许久:“老汉没听过,但听祖上说以前有的,后来落魄就搬去别地了。”
罗三对此并不意外。
以那种消耗寿元的打法,能活长久就怪了。家族没了顶梁柱,落魄也是迟早的事。
罗三又跟老老丈打听以前那户袁氏的祖坟在哪里:“祖上有些交情,想去拜拜。”
老丈只记得大概位置。
“……现在去拜也找不到喽。”
大户人家的坟墓一般会有不菲的陪葬品,那些干倒斗的经常靠挖人坟发财。袁氏鼎盛的时候,祖坟埋葬的山头都是人家的,天天有家丁巡逻看护,没人敢挖。后来搬走,祖坟来不及迁,盗墓的可不就铤而走险去光顾了?
现在过去未必能找到坟头。
罗三可不管这个,听到死对头祖坟被光顾他还笑。能打算甚本事,能活才是本事!
他先去的袁氏祖坟。
祖坟所在山头有了主人,罗三避开守山人摸过去,所见画面却跟想象中不同。本以为会看到一片长满野草的坟头、坍塌断裂的石碑,结果却看到几座有修葺痕迹的新坟。
凑近一看,墓碑赫然都是袁氏开头。
“那老头儿骗人?”
他瞧着不太像。
罗三抓了一把坟头的灰土,还很新鲜,墓碑上的卒年却是在四十五年前,这些坟墓是旧坟新葺,不是新坟。他在山腰上绕了一圈,在一个风水极佳的地方找到一座翻修老坟,上面赫然写着“袁氏五子抚君之墓”。罗三眼前一亮,抬脚踩墓碑:“找到了。”
一看生卒年,他更乐了。
“三十一就死了,短命鬼。”
还是那句话,能打有个屁用,能活才是王道。袁抚当年初战是惊天动地,让同一代望尘莫及,似乎什么都会,但就是不会活着。罗三踩了两脚,算是跟故人友好打招呼。
“老夫是个厚道人,不稀罕欺负死人,这坟墓就留给你住着了。”罗三拍了拍手,起身准备离开。刚挪动脚步,耳尖一动,瞬间闪至几十丈开外,躲进密林深处。过了十数息,一道红影从天而降。来人在罗三刚才的位置站定,环顾四周,似乎在找寻什么。
又过了十几息,第二人赶至。
“怎么了?”
“刚刚有人来过。”
还在墓碑留下一个大码脚印。
“盗墓的?”
“不是,是个武者。”第一个人摇摇头判断,“我来之前,对方就感应到我了。要是个路人还好,若是……吾等还是要多加提防。”
第二人看着那个脚印沉默。
谁家路人会故意踩陌生人墓碑啊?
二人不多会儿离开。
罗三盯着没动,不出所料,红影再度出现。原地环顾几圈没发现,这才真正离开。
“袁抚这狗东西……”
这一代居然还能有传人?
罗三嗅到不同寻常的气息。
之后的行动他格外小心,顺利潜伏入城,发现各地戒严。他去郡府转了一圈,发现袁抚郡守不是夏侯女君说的苗讷,甚至不是女人而是个姓袁男人,眉眼间有点袁抚的影子,大概率是其后人。那原来的郡守去哪儿了?
罗三又去寻袁抚郡地牢。
地牢幽暗,唯上方铁窗投下一线月光。
找了一圈发现这里真关着不少人。
其中有一人还很特殊。
罗三暗中观察,只见削瘦少年裹着一袭极不合身的染血布衣蜷缩在角落,双手被刑具铐着,双眸紧闭,稚嫩眉眼透着虚弱。看了会儿,对方突然道:“看老夫看够了?”
他的声音惊动了牢中其他人。
罗三设下隔绝屏障才现身。
“你们,哪个是苗郡守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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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始找亲友帮忙做封面了。
原本的书名是《当人主公,哪有不发疯的?》
后来觉得太长就改成《当主公哪有不发疯的?》
又觉得《这个农场主是非当不可吗?》也行?
不过,我还是更倾向于第二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