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6、难为推罪情已迟 (第2/2页)
伱记住了,这是我给你的唯一的机会,这张表不要乱填,也不要企图包庇任何人。”
说完话,康如林又递过去一支笔和一个文件夹。他居然先没问是怎么回事,只要求石志斋填表。
石志斋反问道:“刚刚上报过宗法堂,惠明石家一系,在籍修士是三十七人,哪来的三十八名?”
康如林:“第一个就是我!若说我未与其事、未知其情,你当然心中有数。可是说我未受其惠,连我自己都不相信!”
术门追责,讲究的是缘法,也就是康如林刚才说的“与其事、知其情、受其惠”这三条。
它们不是并列关系,而是递进关系,“与其事”最严重,“知其情”次之,最后才是“受其惠”。
若既“与其事”又“知其情”,当受同罚。
还有一种特殊情况,有人“与其事”但不“知其情”。比如李唯凭那样的,虽然也参与了那晚的事情,但只是来回跑腿,并不确切知道发生了什么。
这种人也会受到处罚,但处罚只与其行止相当。
很多人的可能是未“与其事”但“知其情”,视同默纵,也会受到追责。
最特殊的一种情况,既没有参与相关的事情,也不了解内情,却得到了违禁行为带来的好处,那么也要有相应的处理。
石志斋看着这份名单问道:“不过是前天夜里的事,石家损失惨重……不说这些了,此乃咎由自取,但姐夫你有何惠可言?”
石豪武等人谋算隐蛾未成,不仅送了胡叔略的命,还把一杆地灵旗给弄丢了,什么好处都没捞到手,就事论事,谈何有人从中受惠?
何考虽能证明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,但石家的内情他不可能清楚,比如石豪武动手之前还给石志斋打过电话,又比如苦茶子就是顾江……
尚未问讯石豪武等人之前,宗法堂也不会清楚此事都有哪些人参与、还与什么人有关。所以石志斋拿着这份材料,迟迟落不下笔,企图试探宗法堂还掌握了哪些情况。
康如林见状叹息道:“志斋,在我问你之前,你还有什么话要问我吗?”
石志斋咬牙道:“我想问宗法堂,私下调查隐蛾身份,违反了哪条门规?”
这一问好刁钻,可能是想了好久,才找到这样一个出乎意料的角度。就连康如林都怔了怔,然后很明确地答道:“迄今而言,不违任何门规!”
石志斋加了一句:“犯法吗?”
康如林:“不犯法。”
石志斋接着问道:“宗法堂会处罚吗?”
康如林:“你不必再问了,这都是一回事。在隐蛾正式回归术门之前,宗法堂没有任何理由处罚这种事。”
这一问很阴险,而康如林也必须这么回答。
隐蛾没有接受宗法堂的公开邀请,那么无论是理论还是事实上,他如今都与术门无关。
有人暗中调查隐蛾的身份,不违反任何一条世俗法律,也不违反任何一条术门门规,不过是犯了某些人的忌讳而已,却不能作为处罚谁的依据。
石志斋低下头道:“既如此,我没有什么可问的了。”
康如林:“那就论到我来问了!调查隐蛾身份,不违术门规矩,但你们用的手段,术门却不能容。是谁指使的严丛飞,为何又要杀他灭口?”
石志斋:“豪武找严丛飞办的这件事,但我不知是谁杀他灭口,还没来得及细问。”
他只是推说不知,杀人者是石豪生与胡叔略,但只要有办法串供,回头完全可以都推到胡叔略头上。
康如林:“何考,这个名字你应该知道吧?严丛飞派人接近他,筛查他身边的可疑对象,有个叫黄泗的人,还有个叫苗芝的人,其亲属都遭遇了意外事故,谁干的?”
石志斋:“我不知道。”
这回他是真不知道,因为此事是石豪武具体安排的,由顾江派人去干的。此等细微末节,石豪武并没有告诉石志斋。
康如林:“苦茶子是谁?别再说你不知道,请问是不是你那位义子顾江?”
石志斋答道:“是他。”然后又抬头道,“豪武确实对我说过,可以想个办法查出隐蛾的身份,我知情并同意了。但具体的事,得问他们才能清楚,我也是刚从惠明赶来。”
康如林的神色很复杂,看着石志斋道:“我和野长老就在这里,你不可能有机会再去安排什么对策。既然到了这里,就不会让你与石家其他人再有私下联系。
至于警方那边,人迟早会被放出来,你也别再有其他幻想。若我猜的没错,宗长老与谷长老恐怕已赶到惠明,就是盯紧他们七个。
我很清楚,你不想说的话,强问也没用,但石家的其他人可不是你。宗法堂费的手脚越多,对石家的处罚就会越重。
你现在唯一能帮石家的,就是让宗法堂的调查更顺利,不要隐瞒任何情况,也不要制制造任何麻烦。
刚才说到我自己,你以为我说的,仅仅是那天夜里的事吗?我得传术法于惠明石氏,又是石门姻亲,这么多年来,若石家作奸犯科谋利,我怎么可能未受其惠!
既受其惠,当受其责,我首先就要负责,将石家所有的事都查个水落石出,然后亲自做出处罚决定……这也是宗法堂对我的第一项处罚。
若我有徇私包庇之举,接下来就是更重的追罚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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