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疆:入魔篇 第三十章 大凤灵石 (第2/2页)
“吸收灵气变大之后浓度有所下降,但是蕴含的灵气更干净了……”
他有培养刘可宁成为修仙者的想法,用大凤本地的方法的话,自己一个正道修士,干不出来。
用南疆的方法,自己又实在是不想花灵石,毕竟自己现在浑身上下加起来就九十三枚,实在是太穷了。
但是肉种居然可以吸收灵气,虽然自己没有手段将原本蕴含着的杂质剥离出去。
但他坚信,只要总数足够多,这么点杂质不值一提。
看着逐渐膨胀的肉球,他突然想试试给南疆修仙界本土的妖兽种下一颗试试。
修仙界的妖兽可不光是食物,皮毛可以做成法宝铠甲,或者是成为上品符箓的符皮。
骨头也可以打造成法宝兵器,筋膜也可以把造成弓箭或一些稀奇古怪的法宝。
但这个想法似乎有些难,种下肉种之后,并不能长出新的皮毛,原本的皮毛甚至还会影响血肉的增长,这也是大凤的武馆主们将肉田扒皮的原因。
至于骨头,自然也是不长的。
唯一令他还有些希望的就是筋膜了,毕竟这东西又不是皮毛和骨头,硬说的话也能算进肉里吧。
也不知道如果把妖兽的筋割掉,成为肉田之后能不能再长出来。
肉球越长越大,现在的直径硬生生长到了四米,体表的根须也越长越粗。
下方长出四条腿,不知何时又长出了一张嘴,向着地上的韩宁一口咬了过去。
他甚至没有看一眼肉球,腰间的灵珠法宝便飞了出去。
直接就撞烂了肉球的四条腿,同时飞进肉球的嘴里,将它的牙齿全部磨飞,将口腔磨成肉糜。
肉球终于老实了,吸收着灵气将体表的伤口恢复,但体型在长到直径五米之后也停止了生长。
…………
城主府内,李云做梦了,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能在叛军攻破城门的时候睡着。
难道是自己心太大了吗,他不明白,只知道自己很困。
进入梦乡后,李云发现自己来到了一片金黄的麦田,麦田的边上有着一座小木屋,他向着木屋走去。
旁边坐着个老者,老者捋了捋胡须道:“我一直以为我一辈子也就是种种田了。”
“年轻的时候家里供不起我读书,我的根骨也不好,举人和武状元这两条路哪个都走不通,只能像爹妈一样种地了。”
“十六岁那年,我看到了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少年飞进城里,他穿的好富贵,皮肤很白,我好羡慕他,为什么我只能穿着粗布衣,长着一身晒得像黑炭似的皮肤。”
“我眼中高高在上的镇长还有师爷在少年面前好像一条狗,或者是连狗都不如。”
“也不知道师爷是说错了什么,少年将手放到了他的头上,这么大个师爷,眨个眼的功夫就没了,那么大个人就被变成了颗肉球。”
“村长在少年旁边屁都不敢放一个,我好羡慕啊,我也想像他一样,这么自由,想杀谁就杀谁。”
“二十二岁那年,地震了,土地多出了几道深不可见的裂纹,我也就是在这里改变了命运。”
“裂缝里传出了一些血雾,其他人看不见,也碰不到。”
“只有我能看见这血雾,只有我能碰到,后来我才知道,原来这裂缝就是天道仙缘啊,我依靠着仙缘开窍了。”
“我在家里琢磨了几天,终于学会用香火制造长鞭,可惜做完这些就什么都没有了。”
“我把村长杀了,我学着少年一样把他做成了肉球,吃了后香火多了不少,原来神仙是这么修炼的。”
“村长被我杀了,那些侍卫见我连动弹都不敢动,真好啊,那可真是我最开心的一天了。”
“成了仙,谁也不敢得罪我,村长女儿也归我了,一年下来她给我生了个儿子和姑娘。”
“可我的香火越来越多了,我对他们也没有什么欲望了,那时候我也就只在乎儿子了。”
“六十五岁那年,我躺在一个小城主府银库里睡觉,少年时勤勤恳恳都赚不到一点碎银子,成了仙好呀,城主的银子想要多少拿多少。”
“按理来说,那天我才是真正成仙了,之前的我只能说是半仙。”
“凝聚神躯需要构造本命法宝,我想了想,还是银子好,谁都想要,那我就拿他当本命之物吧。”
“成为半仙之前我想要银子,开窍后,为了满足之前的欲望,还是想要银子,后来什么都不想要了,躺在银子里还是会让我安心。”
“但后来我才知道,我想要的不是银子,是权啊。”
话语结束,老者浑身包括眼睛,逐渐融化,化作白银材质,笑盈盈的看向了李云。
“小子,你开窍了。”
“你究竟想要什么?”